年末资金监管再升级:两城市出台购房、租房监管新政

近期网上关于“年末资金监管再升级:两城市出台购房、租房监管新政”这个话题很是火热,主编也是针对年末资金监管再升级:两城市出台购房、租房监管新政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政策补漏。

日前,又有两个城市出台资金监管政策:佛山重申预售款资金监管,南京提出租金监管。相关政策包括按进度提取、挂钩信用分、租期超三个月的租金需监管等。

佛山预售“新政”

近日,广东省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佛山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简称“《办法》”),明确商品房预售款应当全部存入监管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监管账户之外收存预售款。《办法》自2021年1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根据《办法》,商品房预售款包括预购人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支付的定金、首付款、购房贷款以及其他形式的购房款。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前,应当在市内选定一家商业银行作为监管银行设立商品房预售专用账户,一个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应一个监管账户。

具体来看,佛山预售资金监管中各个阶段留存额度包括:项目达到预售条件的形象进度至主体结构封顶前,监管账户内的预售款不得低于项目销售总额的10%;项目完成主体结构封顶至配套安装工程(基本水电工程)完成前,监管账户内的预售款不得低于项目销售总额的5%;项目完成配套安装工程至竣工验收合格前,监管账户内的预售款不得低于项目销售总额的3%;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至完成商品房首次登记前,监管账户内的预售款不得低于项目销售总额的1%;项目完成商品房首次登记并达到可单方办理转移登记的条件,可以提取剩余商品房预售款并申请解除商品房预售款监管。

对此,佛山中原地产相关人士表示,广东省大部分城市早已出台预售款资金监管政策,开发商根据工程进度结算预售款,包括开发商与中介代理机构的佣金结算也是根据工程节点结算的。佛山过去也发布过相关政策。

一名佛山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对预售款实行监管的政策,全国应该很多城市都有颁布,佛山可能只是跟进,收紧开发商资金一方面可以保障购房者权益,一方面也是防止开发商挪用资金再去开发其他项目。

据21世界经济报道记者了解,2020年上半年,佛山楼市去化放缓,下半年供应增加不少。中指院数据显示,2020年11月佛山新增预售商品房1.1万套,环比增加59%,网签套数环比下降17%。去化压力之下,房价却有上涨:11月佛山备案均价1.75万元/平方米 ,环比上涨1.9%,同比上涨19.8%,其中新房网签均价1.7万元/平方米。

此外,佛山跟进开发商资金监管背后,除了历史原因遗留下的不少烂尾楼之外,也与佛山有很多片区新盘密集、开发比较集中也有关。比如,三龙湾、佛山新城、绿岛湖等板块,尤其是千灯湖、金沙洲这样靠近广州的板块,部分楼盘和二手楼都破四万元/平方米的单价。

预售政策“打补丁”

实际上,今年以来,地方政府对于开发商资金监管收紧趋势明显。银川、太原、昆明等城市先后发布相关政策加强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预售资金用于商品房项目工程建设,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防范交易风险。

早在今年9月15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就公布了《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宣布通过签订监管协议、设立监管账户、规范预售款项缴存、明确监管额度、实施动态监管等九条举措明确预售资金监管额度、监管方式、拨付流程以及违约责任,减少和避免“烂尾楼”的发生。

截至目前,已经有包括昆明、株洲、唐山、成都、佛山、潍坊、珠海等城市在内出台资金监管政策。加强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确保预售资金专款专用,从源头上防范烂尾楼等带来的楼市风险。这些新政策对此前监管漏洞进行了有针对性封堵,规范预售资金成为防范化解房地产金融风险的重要一环。业内人士指出,出台相关政策一般都与城市防范烂尾项目有关;另外年底这段时间,企业资金容易出事,地方政府出于预防角度出台政策。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指出,12月来,很多城市发布了预售资金监管政策,主要原因有:年初疫情下很多城市松绑了资金监管,现在疫情平稳,部分城市政策恢复到疫情前正常水平;商品房预售制度的确出现了很多问题,其中极端的烂尾楼现象多个城市有多例出现,而且最近媒体报道的部分城市出现购房者居住烂尾楼的安全问题被关注。而这主要原因是建设资金缺乏监管;从时间点看,年底房企资金压力大,挪用建设资金的可能性增大,为了避免这类问题发生,出台政策非常有必要。

张大伟认为,预售资金监管应该是预售制度出台时配套政策,但房地产市场发展20年,依然很多城市没有打上这个补丁,所以应该越来越多的城市严格执行这个政策,保护购房者的基本权益;对于企业的影响来说,预售资金中的建安部分监管是必要的,对于正常发展企业基本没有影响。预售制度相比现房的确容易出问题。房地产发展了几十年,各地陆续出现烂尾楼,就是制度的问题。但从资金成本角度看,17万亿体量的房地产市场,也不太可能完全转变成为现房销售。实际上,资金监管是常态。将商品房的预售资金纳入资金监管,其最大的好处就在于可以防止楼盘烂尾的风险,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

日前,佛山时代广场再度进入拍卖程序,起拍价6.5亿元,这是佛山目前最受关注的烂尾楼之一。

规范租赁市场

除了在房屋买卖端,租房端也有多个地市出台了资金监管政策措施。

12月12日,江苏省南京市发改委、市房产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住房租赁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共有18条,从租赁住房登记、房源、租金等多方面进行了规范,强调了租赁周期超过三个月的租金需进行监管。

南京明确规定,以代理经租和转租方式开展住房租赁经营活动的住房租赁机构,应签订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协议,开立全市唯一的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该账户不得支取现金,不得归集其他性质的资金。

值得关注的是,只要一个房子的租金周期超过三个月,住房租赁机构应将收取的租金、押金和利用“租金贷”获得的资金存入监管账户,同时缴纳与经营规模匹配的风险保证金。

此前,为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成都、西安、重庆等城市先后发文,要求建立唯一的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

相对于租金监管,预售款资金监管,对开发商的影响更大。记者留意到,此前各地预售款资金原来的监管方是银行,开发商要钻空子,银行并不一定能察觉。

业内人士指出,如今谈不上收紧,只是多元化监督,防止出问题,这属于规范市场,完善制度。

佛山时代爱车小镇(佛山)多少钱一平方?

佛山华远海蓝城(佛山)当前均价约12500元/平方米。项目位于三水塘西线三期西侧,占地面积约82036.14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96136.94平方米,产权普通住宅70年。

开发商:佛山市华信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筑类型:塔楼

规划户数:2134户

最新开盘时间:2021/05/25

预计交房时间:2022/12/01

华远,中国早的国有房地产企业,磨砺30余载,布局全中国。华远远洋R26;海蓝城,位于广佛肇绿芯、佛山高新区核心区RBD、千亿配套百万人口之城——三水新城核心位置,广佛肇之心。雄锯5.5公里荷香湖公园中央水轴门户,坐拥中央水轴景观。三水新城,依托粤港澳大湾区,紧抓规划建设珠西粤港合作示范区机遇,形成三水高新技术产业、金融服务支持产业等高效能产业配套,区域实力极速跃升。项目毗邻万达广场,周边集聚三水广场、天聚广场、捷和广场等商业综合体。项目位置交通通达性好,1轻轨、3高速、1枢纽,主干线路网纵横通达,40分钟可达南海禅桂等地,紧邻城际轻轨三水北站,40分钟即可抵达广州市区,一小时内可到中山东莞江门肇庆等多座城市,两小时可直达深圳珠海澳门香港等地,未来随着路网更加完善,城市间的距离不断缩短,项目的区位优势更加明显。本项目31万方大规模,道路通达性好,地块方正,容积率适中,属于大城生活。打造关于城市与生活的另一种理想勾勒——儿童友好关系。海蓝城3.0全新升级之作,大园林、邻里中心、Hi宝贝、全龄化宜居生活社区、六大儿童体验场、智慧社区、华远精装9S体系,全面升级,打造亲子社区

点击查看:华远海蓝城(佛山)详细信息。

佛山南海多名业主收楼拿证后要求退房开发商回应:不可能

佛山时代爱车小镇(佛山)当前均价约27000元/平方米。项目位于南海佛山南海千灯湖海八路旁,占地面积约6968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33500平方米,产权商住公寓40年,商业40年。

开发商:佛山市爱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筑类型:塔楼

规划户数:1350户

最新开盘时间:2021/12/12

预计交房时间:2022/12/31

时代爱车小镇,位于佛山千灯湖CBD海八路,总占地面积1352亩,分三期开发,一期总投资首期总投资超100亿元,规划有高端住宅、酒店式公寓、高端汽车展销、汽车主题文化体验mall、主题公园等多种业态,打造集“产、城、人、文”于一体的百万方超级城市综合体,建成后将会成为华南地区**的汽车文化体验中心。

点击查看:时代爱车小镇(佛山)详细信息。

买房后顺利收楼拿到房产证本来是一件高兴的事情,但是多名在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万益广场购买了商品房的业主却认为自己在买房过程中受到了蒙骗,坚持要求开发商退房。开发商代表则表示,销售过程完全合规合法,由于这些业主所购买房产网签备案早已完成,因此无法退房退款。

位于南海区大沥镇的万益广场营销中心

认为购房时受销售欺骗多名业主拿到房产证后要求退房

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黄岐建设大道的万益广场地处广佛交界,因此受到了较多购房市民的关注,而在广州工作的郑先生就是其中一员,他于2021年5月在这里购买了一套面积70平方米的房产,花费97万元。

“刚开始来这里看房时候,销售告诉我们是公寓,可以办理产权证,40年产权到期时后可以提前一年进行续约。”郑先生表示,自己当时就是听取了销售的这些介绍才决定购买这套房产。

但在2022年收楼拿到房产证之后,郑先生却发现房产证上用途写着办公性质,且备注着:土地使用权到期之后,土地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全部都无偿收回。

业主房产证上的用途和使用期限标注

“如果政府部门认定办公性质不能住人,把我们全部清退怎么办?而且为什么产权证上写着到期之后无偿收回,这让我们心里觉得完全没保障。”面对房产证上的这些备注,郑先生难以接受,因此希望开发商能够退房。

和郑先生的情况类似,购房者梁女士也向记者反映,拿到房产证之后才发现“2053年无偿收回”这句话和自己之前了解的情况不一样,因此多次找到开发商售楼处要求退房。

“如果明确被告知会被无偿收回,我肯定不会选择购买。”梁女士认为,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销售人员没有仔细向她解释合同内的具体条款。

记者走访:楼盘销售中心设有特别告知书销售工作正常进行

南都记者了解到,作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改革区域,南海从2015年正式启动试点改革,还特意出台了《佛山市南海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及房屋开发经营监管试行办法》,对此类土地以及房屋的开发经营进行监管。该办法规定,涉及房屋销售、租赁等经营的,开发单位应在项目销售中心醒目位置制作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项目信息公示栏,进行项目投资风险识别和提示。

11月15日下午,南都记者前往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黄岐建设大道的万益广场销售中心进行了实地走访。

现场可见,在营销中心一侧墙体上有商品房预售公示栏以及买卖特别提示。除此之外,一面蓝色的大背景板上还醒目地印刷着《特别告知书》。告知书中写明,所在地块性质为农村集体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3年12月31日。

营销中心一面蓝色的大背景板上醒目地印刷着《特别告知书》

营销中心内,有多名销售工作人员正在和客户沟通介绍。在签约室内,一名购房者正在签订购房合同,签约桌上立有明显的房产产权提示标语。

开发商回应:信息公开透明不存在欺骗行为业主退房诉求无法实现

在销售中心,作为项目开发商代表,营销中心负责人,佛山市旭禾物业代理有限公司法人刘术虎接受了记者采访,就几位业主提出的诉求进行了回应。

刘术虎表示,万益中心作为南海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的样本之一,在开始销售时候就已经明确在售楼部做出了特别告知书,写明了项目的土地性质,告知前来看房的市民这里是非住宅性质的商品房,且也对销售代理提出了明确告知情况不得隐瞒的要求。

“所有的风险提示,我们都是按照严格的管理规定做好的,在售楼中心有专门展示,只要前来售楼部的市民都可以看到。”因此他认为,业主投诉提出被销售人员误导蒙骗的情况并不存在。

与此同时,刘术虎表示,每一位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都会单独签订一份知情书,在知情书中会告知购房者所购买房产只能用于办公的性质,购房合同中也会特别划线注明房屋产权状况。

营销中心合同签署桌上陈列着写有提醒字样的牌子

“知情书和合同中,多次写清楚了购买房产的办公性质,明确产权只有40年,到期之后会收回。购房者在签订知情书和购房合同中,我们提供充足的时间空间,不会加以干涉,他们有足够的知情权来了解所购买房屋的状况。”

针对业主们提出的退房诉求,刘术虎表示,因购房者所购房屋已经在政府职能部门进行了网签备案,房产证都已经办理下来,退房的流程已超出了公司范畴,因此无法实现。

“如果购房者对于房产证上的备注有疑问,我建议购房者直接找发证机关,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咨询了解。”

采写/摄影:南都记者李鹏见习记者孙振凌

延伸阅读

退休教师三亚买22套房10年未拿到,仲裁交房开发商“不认可”

中房报记者陈标志三亚报道

“我在三亚购买房产都13年了,开发商一直不肯交付。”11月初,68岁的叶女士抱着厚厚一摞情况反映材料,在记者面前一一摊开述说着。

在三亚市榆亚路与狗岭路交会处,有一个名字“霸气”的房地产项目——皇家生态海景花园,该项目开发当初的推广宣传文案确实令人向往。这个始建于2005年前后、原本要建成上千户的“高级别、高尚经典的富人宅邸社区”,如今建成规模仅3幢小高层,约200户。

三亚皇家生态海景花园实景。现已改为“阳光山海湾”。陈标志/摄

2009年,来自湖北武汉的退休教师叶女士以“将购房款采用借款的方式支付”,与该项目开发商签订了22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在三亚市房管部门进行了备案登记。

但开发商否认叶女士的说法,称其与叶女士之间只是一种借款纠纷,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只是一种担保方式,并非房屋买卖关系。

僵持不下的双方最后通过仲裁方式以求解决。2010年,22份仲裁裁定书裁决涉案房屋所有权归叶女士所有,开发商协助购房人办理房屋产权证。

10多年过去了,叶女士仍未要到房子。此时三亚楼市的房价已由当初数千元一平方米,涨至3万元左右/平方米。房价上涨因素,或是加剧双方矛盾冲突的主要原因。一方讨要房产,另一方不愿交房,矛盾纠纷何解?

这是发生在海南楼市复苏期、房地产开发再度奔向繁荣的一起典型案例。从某种意义上讲,这种矛盾的产生及交织,再现了当时房地产开发与房产投资的现实场景。

“在三亚买了22套房”

在知名的热带滨海旅游城市三亚,叶女士在同一个项目购买了22套房产。

叶女士告诉记者,她此前在武汉一所学校从事教育工作,1992年曾被单位派驻海南从事外联,对海南比较熟悉和喜欢。退休后,叶女士与人合伙创办了企业,后也从事金融投资。

“2009年前后,我和朋友一行人在海南考察投资项目。2009年1月付了全款,在三亚‘皇家生态海景花园’房地产项目购买了1335.26平方米房产,一共是22套房。”叶女士称,“当时项目在建,都是期房,2010年后楼就盖好了。”

从叶女士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看,这22套房源单价为4000多元至7000多元/平方米,均是几十平方米不等的小户型;该22套房源均备案登记在叶女士名下,其中皇家生态海景花园B幢“海琴阁”共20套,“海星阁”2套。

“我跟开发商交涉多次,要求将房屋产权证办到我的名下。”叶女士称,但开发商一直没有协助办理房屋产权证,也不肯将房子交到我的手中。

“那时候,海南还没有实行严格的限购政策,像我一样投资房产的人并不少。”叶女士向记者坦承,这22套房产就是作为投资的,当时三亚房价也就是这个价。记者查询了解到,2009年三亚市商品住宅均价为7000元/平方米左右。

因为要不到房子,叶女士也按照双方事先的约定,决定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彼此的争端。“22个仲裁案子,我都赢了,也申请了法院执行。”叶女士称,从2010年12月申请仲裁至今10多年都快过去了,至今没有要到房。

叶女士告诉记者,她也就22套房子的事向三亚市多个职能部门信访投诉,但答复称,皇家生态海景花园目前还没有经过竣工验收,有关部门将无法为她核发不动产权证。

开发商:双方是借款纠纷

小区仅建成3幢小高层楼房,约200套房产。陈标志/摄

最近,记者就此事前往三亚皇家生态海景花园了解情况,开发商否认了叶女士“购房”一说,称他们与叶女士之间只是一种借款纠纷,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只是一种担保方式,并非房屋买卖关系。

11月3日上午,记者在皇家生态海景花园小区见到该小区没有名称标志,3幢已建好的楼栋部分外墙已有脱离,过道设施已略显陈旧,整个小区冷冷清清。但在该小区周边的一些地块,正在施工盖楼。

此前,该项目在网上推广宣传称:皇家生态海景花园位于三亚市地脉的心脏,小区由3幢11-13层带高级电梯的小高层和16幢独立式别墅组成的低密度、低容积率的现代化高档社区;高尚经典的富人宅邸社区,乃为南中国海岸的世外桃源楼盘,是居住和投资的最佳选择,其升值潜力将呈井喷式态势、数十倍的增值空间唯有“皇家生态海景花园”。

事实上,“富人宅邸社区”的皇家生态海景花园到目前仅建好了3幢楼,近200套房源。

记者了解到,此前项目开发商为三亚天泓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现为三亚红郊安置开发有限公司。

现开发商主要负责人张先生告诉记者,叶女士与他们是一种借款纠纷,并非房屋买卖关系;皇家生态海景花园项目在开发建设过程中由于资金等多方面原因遇到了困难,不得不向外界融资。

“2009年1月和9月,我们分两次向她借款共计761万元。”张先生称,已经还了叶女士一部分,如果不包括利息目前尚欠她400万元左右。

张先生解释称,之所以未将借款还清,是因为企业资金链出现了问题,现在没有钱。

“我在这个地方房子是不可能给她的。”张先生多次对记者说。张先生这一说辞后被在场的开发商法律顾问委婉打断,认为张先生言语过激。

对于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结果,张先生表示不服,称已通过相关途径递交了材料。

仲裁裁定开发商交房

按照目前仍具有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书记载,张先生的辩由并未得到支持。记者了解到,早在2010年12月底,海口仲裁委员会就双方的纠纷作出22份裁决书。

在裁决书中,申请人叶女士称,为了保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更好地履行,加重被申请人三亚红郊安置开发有限公司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双方经协商,将购房款采取借款的方式支付。

开发商辩称,本案事实上是一起借款纠纷,被申请人分两次向申请人叶女士借款761万元,其中叶女士还预先扣除了借款利息,对应的在建楼房只是作为担保。

仲裁庭认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主体合格,内容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申请人以向被申请人出借款项的形式向被申请人支付购房款并不违法。被申请人主张商品房买卖关系系双方借款合同的担保,因被申请人无证据证实《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借款合同书》之间存在担保关系,故仲裁庭对其抗辩意见不予采纳。

2010年12月31日,海口市仲裁委员会作出22份裁决书,确认上述房屋所有权归叶女士所有;开发商自裁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交付上述房屋,并协助叶女士办理房屋产权证。另外,开发商还应承担相应的预期交付的违约金等。

2012年5月,海口市海事法院作出22份执行裁定书,裁定开发商为22套涉案房产办理房屋产权证,并过户至叶女士的名下。与此同时,法院还向三亚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三亚市住建局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等。

“10多年过去了,开发商一直不肯交房。”叶女士称,她向三亚市有关部门反映这一情况,但得到的答复是小区还没未进行竣工综合验收,他们也无能为力。

开发商负责人张先生明确向记者表示,他不可能给叶女士房子。

11月4日下午,三亚市住建局召集开发商、叶女士开了协调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双方主要以协商为主,协调会后将形成一份书面材料上报领导。截至记者发稿时,事情尚未有最新的进展。

有关“年末资金监管再升级:两城市出台购房、租房监管新政”的话题介绍,今天主编就给大家分享完了,如果对你有所帮助请保持对本站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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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盼夏的头像
    盼夏 2026年06月15日

    我是黎想号的签约作者“盼夏”

  • 盼夏
    盼夏 2026年06月15日

    本文概览:近期网上关于“年末资金监管再升级:两城市出台购房、租房监管新政”这个话题很是火热,主编也是针对年末资金监管再升级:两城市出台购房、租房监管新政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

  • 盼夏
    用户061501 2026年06月15日

    文章不错《年末资金监管再升级:两城市出台购房、租房监管新政》内容很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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