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章杰,男,汉族,湖南常德人,1980年4月出生,2003年6月加入中国***,大学本科文化,湖南大学公共管理硕士。
陈章杰现任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党组成员,湖南省第十批援疆工作队总领队、援疆前方指挥部指挥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委副书记、市委教育工委书记。
2021年4月30日,被湖南省委省政府授予“湖南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2021年5月5日,被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拟推荐为“全国优秀县委书记”。2021年6月29日,被中共中央组织部授予全国优秀县委书记称号。
2023年10月27日,常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陈章杰同志辞去常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报常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2023年12月31日,湖南省政府任免国家工作人员,陈章杰同志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陈章杰人物履历
2017年12月,时年37岁的陈章杰调任临澧县委书记。当时,陈章杰表态说,“从今天起,我将扎根临澧,与临澧人民同呼吸、共命运。”
2021年4月,湖南发布《全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时任临澧县委书记陈章杰也在其中。2021年6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发布关于表彰全国优秀县委书记的决定,其中,湖南省共有4人荣获“全国优秀县委书记”称号,陈章杰是其中之一。
据媒体2021年报道,陈章杰自出任湖南省临澧县委书记以来,始终把人民安居乐业、安危冷暖放在心头。2021年9月,陈章杰升任常德市委常委、秘书长,后于次年3月转任市委常委、副市长。
2023年4月,新疆吐鲁番市召开湖南省第九批援疆干部人才总结表彰暨第十批援疆干部人才骨干欢迎大会上,陈章杰以常德市委常委、副市长、第十批援疆工作队总领队身份公开亮相。同年10月,陈章杰辞去常德市副市长职务,至此番履新。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陈章杰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决定(2000)
杨正午,1941年1月生,湖南龙山人,土家族,大专学历,1969年8月加入中国***,1960年8月参加工作。
曾任中共湖南省委书记,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湖南省省长。
中文名:杨正午
外文名:Yang Zhengwu
国籍:中国
民族:土家族
出生地:湖南龙山
出生日期:1941年1月
信仰:共产主义
扩展资料:
任免信息:
2017年5月16日,中国***湖南省代表会议,选举杨正午为湖南省出席中国***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杨正午 (中共湖南省委原书记)
一、第一条修改为:“为了做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人事任免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二、第二条修改为:“在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常务委员会决定副省长的个别任免;根据省长的提名,决定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厅长、委员会主任的任免,由省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备案。
“新的一届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依法选举产生后应当在两个月内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厅长、委员会主任。”三、第三条修改为:“在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常务委员会依法决定撤销个别副省长和省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的职务。”四、删去第四条第二款、第三款。五、第五条修改为:“在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常务委员会依法决定撤销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的职务。常务委员会认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需要撤换,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报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六、第六条修改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批准撤换自治州、设区的市人民法院院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报告应当附有自治州、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需要撤换同级人民法院院长的报告。”七、删去第七条第一款中的“省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八、删去第八条第二款。九、第九条修改为:“在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常务委员会依法决定撤销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省人民检察院设置的工矿区、农垦区、林区等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常务委员会根据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建议,决定撤换自治州、设区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十、第十二条第二款和第三款中的“个别副主任委员或委员”修改为“个别副主任委员和部分委员”,并在第三款“决定撤销”后增加“或者免去”。十一、第十三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前款所列人员因代表资格终止或者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职务的,其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职务相应终止。需要增补新的人选,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十二、第十四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职务的,不得担任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务。如果担任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务的必须辞去或者免去其担任的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十三、第十五条修改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的人员,如果其所在单位机构的名称改变而职权范围没有改变的,不重新办理任免手续;如果所在单位机构撤销、合并以及不再作为省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在任期内去世的,其职务自行终止,不再办理免职手续。上述情况由原提请人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十四、第十七条第一款中的“向下一次省人民代表大会报告”修改为“报下一次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十五、第十八条修改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的人事任免案,提请人对拟任免人选必须认真考察。人事任免案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写明任免理由。”十六、第十九条第一款修改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省人民政府省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出的人事任免案,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提交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出的人事任免案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第十九条第二款作为第三款,修改为:“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在审议人事任免案时,如果认为必要,可以要求提请人补充有关材料,或组织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对拟任免人员进行考察。”十七、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条:“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依法提出的撤职案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交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或者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由主任会议根据调查报告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十八、第二十条改为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人事任免案时,提请人应向常务委员会会议作出说明;提请人不能到会说明的,可以委托副职***说明。分组审议时,提请人应到会或者派人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第二款中的“从政发言”修改为“任职前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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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览:陈章杰,男,汉族,湖南常德人,1980年4月出生,2003年6月加入中国***,大学本科文化,湖南大学公共管理硕士。陈章杰现任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党组成员,湖南省第十批援疆...
文章不错《陈章杰的个人简介》内容很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