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的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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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壬辰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71804亿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6.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4.9%,增速比1-11月份回落0.5个百分点,比2011年回落11.9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投资49374亿元,增长11.4%,增速比1-11月份回落0.5个百分点,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为68.8%。

2012年,东部地区房地产开发投资40541亿元,比上年增长13.9%,增速比1-11月份回落0.9个百分点;中部地区房地产开发投资15763亿元,增长18.3%,增速回落1.1个百分点;西部地区房地产开发投资15500亿元,增长20.4%,增速提高0.9个百分点。

2012年,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573418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3.2%,增速比1-11月份回落0.1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施工面积428964万平方米,增长10.6%。房屋新开工面积177334万平方米,下降7.3%,降幅比1-11月份扩大0.1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130695万平方米,下降11.2%。房屋竣工面积99425万平方米,增长7.3%,增速比1-11月份回落6.8个百分点;其中,住宅竣工面积79043万平方米,增长6.4%。

2012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35667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19.5%,降幅比1-11月份扩大4.7个百分点;土地成交价款7410亿元,下降16.7%,降幅扩大6.4个百分点。 房地产开发与房地产开发经营是有区别的,房地产开发是指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明确的定义。

而房地产开发经营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并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或者销售、出租商品房的行为。这是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条明确定义的。

因此房地产开发和房地产开发经营是有区别的,两者对主体的资质要求是不同的,前者不一定要求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如果有国有土使用权的企业自建房。而后者就要求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最高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把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归属于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中,所以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合同中对主体的资格是有要求的,至少要求一方当事人具有房地产开发资格,但实践中经营有把具有房屋预租性质的自建房(非商品房)合建合同纠纷当作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而要求自建房合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就是因为没有把房地产开发与房地产开发经营区别开来。由于合资、合作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是属于房地产经营性质的合同关系,必然涉及到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或销售、出租商品房的行为。

我国房地产法律法规对开发经营房地产是有主体资格要求的,因而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必须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这是对此类合同的主体资格要求。房地产开发经营涉及到国家的重要产业,对国民经济有重要影响,资金投入量很大,最重要的是涉及到土地资源的利用,所以国家对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资格是有严格的要求,不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的企业不能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九条和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章就此有特别规定。而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颁布后,对合同的主体资格要求绝大多数合同没有特别要求,在这一点上,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合同与其它类型合同是有区别的。

房地产

一、 什么是房地产?

房地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固着在土地、建筑物上不可分离的部分及其附带的各种权益。

房地产由于其自己的特点即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又被称为不动产。

房地产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 、建筑物、房地合一。在房地产拍卖中,其拍卖标的也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或土地使用权),建筑物和房地合一状态下的物质实体及其权益。

二、 房地产的特征是什么?

每一类拍卖标的都有自己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是与该类标的物的特性相联系的,房地产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 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

(二) 使用的长期性。

(三) 影响因素多样性。

(四) 投资大量性。

(五) 保值增值性。

三、 房地产的类别有哪些?

由于房地产是由土地及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构成,对于土地和房屋可以按以下方法分类:

(一) 根据土地的用途分类:

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规定》,城市用地可以分为九类:

1、 居住用地

2、 公用设施用地(含商业用地)

3、 工业用地

4、 仓储用地

5、 对外交通用地

6、 道路广场用地

7、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8、 绿化用地

9、 特殊用地

(二) 根据房屋的用途分类:

按照房屋的使用功能可以分成八类:

1、 住宅

2、 工业厂房和仓库

3、 商场和店铺

4、 办公楼

5、 宾馆酒店

6、 文体娱乐设施

7、 政府和公用设施

8、 多功能建筑(综合楼宇)

四、什么是房地产业?

(一) 房地产业是指从事土地和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的行业。

(二) 房地产业主要包括以下一些内容:

1、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房地产的开发和再开发,如征用土地、拆迁安置、委托规划设计、组织开发建设、对旧城区土地的再开发等;

2、 房地产经营,包括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和房屋的买卖租赁、抵押等活动;

3、 房地产中介服务,包括房地产咨询、估价和经纪代理、物业管理。

4、 房地产的调控和管理,即建立房地产的资金市场、技术市场、劳务市场、信息市场,制定合理的房地产价格,建立和健全房地产法规,以实现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

关于“房地产开发的基本信息”这个话题的介绍,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完了,如果对你有所帮助请保持对本站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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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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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珍 2026年06月22日

    我是黎想号的签约作者“易珍”

  • 易珍
    易珍 2026年06月22日

    本文概览:网上有关“房地产开发的基本信息”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房地产开发的基本信息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2012...

  • 易珍
    用户062208 2026年06月22日

    文章不错《房地产开发的基本信息》内容很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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